安全鞋功能
1.絕緣、防砸、防水、防靜電、防刺穿、耐油、輕便、耐折、耐磨、穿著舒適,具有良好的防滑效果。耐油、耐酸(低濃度)AN1級AN2級鞋頭耐靜壓分別為15KN、10KN。23KG沖擊錘自由落下的高度分別為900MM.450MM.以上試驗后鞋頭間隙均大于或等于15MM。
2.具有耐酸堿功能,適用于有酸堿成分的場所穿用,如化工車間、倉庫等。應與耐酸堿服裝、襪子配套使用,保搶救無效 清潔完整,避免接角銳器,如果發(fā)現(xiàn)破損、滲水則不可以作耐酸堿鞋使用
3.防靜電鞋有清除人體防靜電積聚作用,可用于易燃易爆場所。防靜電鞋禁止作絕緣鞋使用,穿著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鞋墊,應與防靜電服配套4.具有耐有功能,適用于工廠、油礦、油田使用,在環(huán)鏡溫度為了3正副2度時,體積變化(%)體積縮小小于0.5,硬度增加小于10,應放在通風、干燥、防霉、防蟲蛀的場所.
防靜電皮鞋使用說明
1、防靜電鞋是消除人體靜電積極聚又能防止250V以下電流電擊的防護鞋,本 產品參照GB4385-1995標準生產。
2、主要適用于為防止因人體帶有靜電而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一切存在靜電危害的場所(如石油、化工、煤礦、印刷、橡膠、醫(yī)療、凈化、電子等行業(yè)的作業(yè)場所)
3、防靜電鞋和導電鞋在穿用時不應該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禁止防靜電鞋當絕緣鞋使用。
4、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該是防靜電的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能導電的地面。
5、防靜電鞋應與防靜電服配套使用,注意產品的清潔、防水、防潮。
6、穿用過程中一般不超過200h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如果電阻不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則不能作為防靜電皮鞋使用。